李晓西郑艳婷蔡宁:能源绿色战略的国际比较与借鉴【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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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传统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中国传统能源的绿色水平较低,在推进中国传统能源绿色发展的工作任重而道远。2012年7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到2015年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页岩气、生物质发电、地热和地温能、沼气等绿色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提高到4.5%[20],远远低于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目标水平。发达国家在发展能源的绿色生产、绿色技术和绿色消费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其发展水平领先世界,值得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借鉴和学习。

  中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等,但法律体系仍不完善,而且法律设计相对粗糙。欧美发达国家新能源发展初期法律建设就已经开始,新能源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尤其是欧盟,通过渐进式的改革不断推进能源立法,初步形成了统一的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体系。

  发达国家新能源立法不仅包含了不同时期国家能源绿色化转型的战略,还具体规定了新能源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和实施政策等。新能源立法应加强体制和机制设计,典型例子有德国的《能源经济法》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立法》。日本、德国、英国等从法律角度详细规定了新能源的发展目标,并在电力企业新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等方面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我国应提高能源绿色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国能源转型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另外,我国还应该及时、灵活地对不同绿色能源进行转向立法,提高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等具体行业的发展战略,并修订新能源法律以增强新能源发展在立法上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保证能源绿色战略的不断改善和持续执行。

  新型产业的发展初始阶段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具体而行使有效的新能源发展支持体系,支持体系大概包括法律支持、财政支持、税收支持、金融支持和贸易支持等。法律强制生产和购买,投资贷款及贷款担保,低息贷款,税收减免与抵扣,消费激励及奖励,贸易鼓励,财政补贴等等支持性政策是各国的共同特征。

  在完善能源绿色化转型的支持体系、扩大支持范围的同时,还要增加支持力度。新能源关乎经济社会和人类生存发展的未来,应从长远利益考虑,大力支持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要加强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投资鼓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新能源产业能够在宽松、适宜的环境中发展壮大。

  日本、美国、德国、法国等国都十分重视绿色能源研发,将技术视为新能源战略的根本立足点,凭借技术优势取得绿色能源及未来经济在全球的领导权。绿色能源发展要靠公共财政大力投入,如美国投资1900亿美元研发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技术,并设立新能源技术风险基金。我国目前新能源技术研发缺乏稳定的转向支持资金,固定的新能源科技发展转向不足,应该学习发达国家新能源技术研发经验。

  新能源产业将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并带动人类社会新的变革,争取绿色能源产业的领导权将大大增加一国竞争力,进而影响国际竞争格局。而我国的绿色能源技术研发乏善可陈,技术实力已然落后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应该明确能源的绿色转型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和供热三大领域,其中电力能源实现绿色转变的最主要的战场。G20国家中,绝大部分都对电力能源消耗中的绿色能源占比制定了未来目标。我国应积极整合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资源,制定并实施绿色能源技术中长期研发规划,启动国家级大型科研项目,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力图在以上三大领域的新能源技术方面与国际接轨,并在一些领域取得世界领先,使我国在未来绿色能源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能源利用转型将是一个长期过程,能源绿色转型离不开有效的制度设计。新能源开发利用一方面需要区分清楚市场与政府的功能定位,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各自优势,为能源利用转型提供科学可行的组织和制度基础。

  一种新能源的广泛运用过程离不开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新能源产业化必须以市场化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导向,使新能源产业成为增加就业、提高经济总量的重要经济部门。

  政府应该主导新能源战略的制定、新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新能源立法、新能源发展支持体系等方面工作,尤其在新能源开发的初期阶段,要发挥政府的带动性功能。美国、日本等启动了国家主导的新能源技术和技术推广项目,欧盟还为成员国设立了相对统一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努力建立欧盟统一的新能源市场。我国应加强向新能源转型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力度,巩固政策性支持力度,启动国家重点新能源科研项目,并统筹各地区新能源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向绿色能源转型过程中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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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主要内容[D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5).

  [13]杨泽伟.发达国家新能源发展与政策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09):3-12.

  [14]日本能源:从进口大国到技术出口大国[DB/OL].新华网,年04月26日13: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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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何建坤.国外可再生能源法律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M].2004.6:125-129.

  [19]罗涛.德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法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外能源,2010(15):34-45.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DB/OL].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