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对策研究

来源:欧宝官方app下载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3-10-19 05:18:27 点击:1次

  能源安全问题的研究起源于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至今,能源安全研究成为经济学、国际关系与政治学、环境学等学科的学者均有涉猎的热点问题。但是,能源安全并不是一个纯理论性的研究,也没有一个理论框架,而是有着非常明显的维护国家利益的对策性研究。

  对能源安全概念的定义决定研究的范围和角度。由于能源安全问题涉及的学科持续不断的增加,研究角度日益宽泛,能源安全的内涵与外延继续扩展,因此,到今天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能源安全概念与定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能源安全的内涵与外延的一直在变化也是该问题研究不断推进的一种表现。在来自国外的经济学文献中,国外学者是从风险性与外部性定义能源安全的概念。从风险性定义能源安全,认为能源安全是个期望问题。这种定义其实就是根据人们对风险的态度来研究能源安全问题,同时也包括对风险的发生概率和破坏力大小的认知。对能源价格分析预测及其预警、世界能源供需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能源价格承受力分析、风险的防范等等,均可以看作这种定义下的研究内容。

  国内有学者觉得,能源安全问题应该是特指由不可控因素可能会产生的经济损害。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不可控因素大致分为境外与境内两个方面。境外不可控因素是指对不能由本国单方面解决,并且对本国能源供需关系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的一切事件。例如战争、自然灾难、与能源供应国外交关系恶化、国际石油商市场操纵等国家力量不能直接干预的事件。境内不可控的因素主要是指即使是动员国家力量也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如可供开采的能源资源储量,生产技术水平等。一般说来,境外不可控因素是难以预计的,具有不确定性;境内不可控因素则相对容易把握。能源安全的概念应该只有在存在境外不可控因素时才使用。

  从外部性定义能源安全,认为能源安全问题是由国内消费者与厂商使用进口能源而引起整个国家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因此,能源安全问题其实就是由消费进口能源所引起的外部性问题。既然是外部性问题就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解除能源安全的问题,而是要依靠政府的干预和措施。这种定义为政府在能源安全中的地位与角度提供了一个理论依照。随着把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列入安全问题的研究范围,能源安全的外部性定义似乎更为适用。

  进入本世纪以来,国际环境与地理政治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911”袭击和2002年以后国际油价出现大幅度的攀升,发达国家对能源风险的认识又扩展到能源基础设施,我国更加关注价格变革对能源安全的影响。目前,国内比较认可的能源安全状态的表述是“清洁、稳定、经济”,即质量清洁、数量稳定、价格合理。还有一些学者在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能源安全的概念,即从时间、空间、数量、质量、价格全方位定义能源安全。

  对于世界能源安全的研究,学者们有不一样的观点。部分学者觉得,世界能源安全形势令人担忧,安全形势将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一步恶化。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抱有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世界能源安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能源短缺,世界上的能源足够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能源安全的真正来源是清洁、高效能源的稀缺,而这是能够最终靠技术进步等方式来缓解的。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无论从长期或近期来看都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矛盾和挑战,尤其是石油短缺所造成的很多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从根本上摆脱传统能源给人类生存造成的危机形势,是人类在未来20~40年间必须予以完全解决的全球性问题。

  我国学者指出,当前国际能源安全的目标逐渐由量的保障转向对质的追求;石油依然居于能源安全的核心,但电力、天然气以及核能等的安全问题日渐突出,能源安全的领域有着逐步扩大的趋势。当前能源安全面临的风险更多来自市场和价格,要重视运用市场手段,调整能源需求结构和供应与消费方式,加强国际能源合作,推动国际能源安全整体环境的改善。

  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是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我国能源储量较大,能源最为基本的供应基本上可以得到保障,不存在根本性的能源供应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我国能源需求量开始上涨迅速,能源使用效率低下,能源浪费严重等问题造成我国部分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升较快,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可见我国从环境保护或者说能源使用安全的角度来说问题是较为严重的。

  有学者认为,我国能源安全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能源进口产地比较单一;我国也受到国际石油市场油价攀高的威胁;我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在地缘上同周边石油消费大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存在着利害冲突;能源消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一个急需应对的课题。

  在对策研究中,国外同样存在着两种基本理念:政府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也有人把其归为重商主义和自由主义。重商主义的能源安全观点包括:一是国际能源关系被认为是“无秩序”的。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在国际能源领域中不存在超国家实体的稳定关系。二是国家或政府是无政府本质的国际能源领域的主要行为者。三是重商主义者强调稳定的国际能源秩序是权力关系的结果。而自由主义的能源安全观点包括:一是非政府行为者对国际能源安全来说是重要的。二是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市场而非国家权力在解决石油供应问题中扮演重要角色。三是自由主义者认为国际机制不仅能防止国际能源关系的无政府状态,而且也能促进在能源关系方面的国际合作。

  最早研究防范能源风险的措施是在上个世纪遭受过石油危机重创的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所采取的措施和一些做法,如石油战略储备已被世界其他几个国家效仿和借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能源安全对策开始强调国际合作。国外一些学者强调,世界只有一个石油市场,石油净进口国的能源安全要依存于市场的安全,国际合作与供应多元化对能源安全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能源合作的意义不仅存在于能源输出国和能源进口国之间,而且还应该双边或多边地展开在能源进口国之间的合作。我国学者则提出了新的能源安全观,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能源安全的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只有解决了国际能源安全问题,本国能源安全才有保障;能源安全只可以通过国际合作才可能正真的保证;国际合作的目标是互利、双赢或多赢;能源合作应该是多领域、全方位、多地区的;合作形式应灵活多样。

  我国能源安全对策的观点倾向并不明显,可以看作是重商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结合。一面强调要加强政府对能源安全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强调利用市场手段调控影响能源安全的因素。我国学者对于如何来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措施。目前,我国关于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的对策基本上可以归为三类:应对措施,如包括建立战略储备、建立能源安全预警与应急措施;直接保障措施,如提高能源效率、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力发展新能源和石油替代能源等;间接保障措施,如优化产业体系、保持适度经济稳步的增长速度、建立能源期货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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