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上合示范区省政府出台重磅意见
来源:智慧医疗    发布时间:2024-01-25 00:29:41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肩负与上合组织国家相互连通、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重要使命。5年来,上合示范区持续搭平台、创模式、聚产业、强主体,全面落实习关于“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指示要求,“四个中心”和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迈上新台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进入新阶段。为聚力“做实、做好、做美、做响”上合示范区,逐步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围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在目标定位上再提升,在规划建设上再提升,在产业谋划上再提升,在开放创新上再提升,进一步深化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建设,打造国际多双边框架下地方经贸合作样板。到2026年,区域物流通道高效畅通,国际贸易场景加速呈现,产能合作生态持续优化,文旅互鉴模式深层次地融合,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地方间的双向投资贸易制度创新试验区、企业创业兴业聚集区、“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先行区和新时代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功能充分彰显,建成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辐射上合组织、链通“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区。

  1.畅通多式联运通道。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加密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图定线路、班列计划,提升连接欧亚、东盟铁路大通道辐射能力,助推联合申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放大海铁联运优势,加强胶黄铁路班列扶持政策,培育“上合快线”“日韩陆海快线”班列品牌,建设陆海联动国际通道。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等特色班列。不断的提高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信息互换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上合国际枢纽港。统筹推动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商贸服务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不断的提高海陆空铁四港联动功能,协同西安、成都、哈尔滨等国内重要枢纽,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国际物流服务网络。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增强装卸、仓储和集疏运能力。加快提升青岛机场功能定位,加密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国际航线,加大空域容量、航权时刻、航线争取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综保区赋能提质。充分的发挥青岛空港综保区开放平台及其重要的作用,用好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和外汇等政策优势,赋能上合示范区国际物流、现代贸易、集成电路、航空维修制造、创新服务等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打造上合特色航空产业聚集区、双向型先进制造业承接地。联动青岛·上合之珠国际博览中心,依托青岛空港综保区,拓展保税存储、展示展销功能。推动申建上合保税物流中心。(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做大对外贸易规模。探索以联合体方式申报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配额。以特色农产品、能源、矿产、木材为重点,集聚贸易主体,逐步扩大贸易规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侧重上合组织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施“好品山东 鲁贸全球”境外市场开拓行动。加快引育二手车出口相关的维修整备、检验测试认证、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新三样”集散中心。采取创新出口运输方式、提升通关效率、加强相关口岸功能建设等措施,制定“申报、检验、放行”全流程高效出口特色服务包,依托上合国际枢纽港,着力扩大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高的附加价值、高技术上的含金量、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新三样”集散中心。(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设“丝路电商”综合服务基地,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展示交易买卖平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模式退税流程,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加快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量级。探索开展新型易货贸易、离岸国际贸易。推进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进境免税店资质审批,完善口岸免税购物功能。(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青岛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强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加强与省内炼化企业和上合组织国家上游能源企业对接,吸引地炼企业在上合示范区聚集发展。推动规范开展交易,完善交易中心跨境人民币结算功能,搭建能源指数发布和应用平台,不断的提高交易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上合经贸综服平台能级。立足建设全国首个多边合作机制下经贸领域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拓展平台功能,丰富鲁贸贷、齐鲁进口贷、上合·银关通、出口信保、汇率避险试点等金融服务功能。加大上合经贸综服平台推广使用力度,赋能全省全国企业与上合组织国家间地方经贸合作。(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布局建设海外运营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在上合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充分的发挥山东省海外仓综合服务作用,为聚集特色产业集群提供精准服务。鼓励公共海外仓企业设立海外运营中心和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在阿拉木图等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海外联络中心。(省商务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聚焦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创新项目,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入驻。加快建设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生态园,打造省级数字产业集群。推动与香港科学园合作,建设省级各类创新平台,对上合示范区内合乎条件的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纳入支持范畴。快速推进“五大新城”建设,为打造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生态提供承载空间。积极争取常态化举办上海合作组织产业链供应链论坛,设立上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委员会,搭建上合组织新兴起的产业国际合作平台。(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支持上合示范区通过项目合作共建、飞地经济等方式,与境内外园区、地方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省内园区合作,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与合作市、县(市、区)协商确定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省、市财政分别按规定予以落实。允许上合示范区与合作园区在省开发区考核时,将外资、外贸、科创等相关指标增量部分各按100%计算。(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高层次会展论坛平台。高水平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争取打造升级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博览会。积极承办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经贸、科技、文化等部长级别的会议和相关国际展会、论坛活动,放大活动溢出效应。面向上合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各类活动优先在上合示范区举办。(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外办、省贸促会、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拓展对外交往渠道。与上合组织国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推动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建立友好省州或友好城市关系。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上合示范区设立代表机构。积极争取上合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青岛设立签证中心。(省委外办牵头,省公安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经贸人才教育培训和培训。快速推进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实体化运作,积极地推进建设具有上合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上合国际官员研修学院,积极承接上合组织国家人员的援外培训、商务培训等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省商务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打造人文交流特色品牌。加强与上合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合作,争取举办丝绸之路旅游城市相关活动。支持举办人文交流活动,叫响“上合之夏”国际化特色文旅品牌,打造融合体育竞技、影视文化、音乐艺术等要素的交流平台。(省文化和旅游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务实推进法律合作。依托上合“法智谷”、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不断深化司法交流合作。争取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青岛中心。根据上合示范区发展需要,适时推动制定省级层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司法厅牵头,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领导推进体系。充分的发挥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出台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专项政策举措,对上合示范区所需政策、要素等资源进行重点保障,依法依规赋予上合示范区更多审批管理权限。重大改革创新事项作为全省统筹推进的重点改革事项,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建立完善部省联席会议机制,围绕物流、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积极对上争取支持政策。(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改革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高层次人才集聚。积极争取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人才出入境便利化配套政策,为上合示范区建设发展需要的外籍人员出入境、办理签证、申请工作许可及居留提供便利。建设上合组织国家青年创业孵化器,热情参加国家“一带一路”科学技术创新行动、上合组织青年交流营,加强与上合组织青年人才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吸引集聚博士后青年人才。(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制度模式创新。推动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全力破解务实合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联合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更多创新举措。加大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航运、金融等领域创新成果在上合示范区实施力度。扎实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导和帮企业有序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推动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的AEO国际互认,开发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进口信用保险产品,积极争取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要素供给保障。积极支持上合示范区重点项目落实落地,对上合示范区合乎条件的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在项目用地方面统筹指标予以重点保障。鼓励青岛市和上合示范区共同设立上合示范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基金,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上合示范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上合示范区与省、青岛市干部交流机制,定期从省、市部门选派干部到上合示范区挂职,完善人员交流渠道,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省委组织部牵头,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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